blog_myday00.jpg
聖誕節除了聖誕老公公外,馴鹿也是聖誕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一直以為拉著雪翹的是糜鹿,爬文後才發現原來reindeer其實是馴鹿阿!傳說中聖誕老人在聖誕前夜乘著由馴鹿拉的飛天雪橇派禮物給小孩,領頭的馴鹿叫魯道夫(Rudolph),長著一個會發光的紅鼻子。魯道夫生下來鼻子就是紅的,它被別的馴鹿們取笑,可是有一個聖誕夜風雪太大了,馴鹿們都因看不清楚路況而迷路了,紅鼻子魯道夫馴鹿用它的紅鼻子作為信號,把迷路的馴鹿們集合起來,後來聖誕老公公就讓魯道夫帶頭,好讓其他的麋鹿跟上。孩子一直很愛這個紅鼻子魯道夫的故事,剛好家裡有適合當馴鹿鹿角的蝴蝶餅和可以當魯道夫紅鼻子的紅色M&M巧克力,就來玩個Rudolph馴鹿的造型杯子麵包囉~

blog_myday01.jpg
「麥典實作工坊麵包專用粉」麵粉質地柔軟細膩,沒有其它添加物,做出來的麵包不但健康而且美味!很喜歡它內包裝採2小袋的保鮮包設計,不但可保食材鮮度,其1小袋約500g的容量,很適合小家庭使用呢。

【Rudolph馴鹿杯子麵包】
⊙麵團材料:
A.液種
麥典實作工坊麵包專用粉 100g
水 100g
速發酵母粉 0.3g
B.本種
麥典實作工坊麵包專用粉 150g
鮮奶 45g~48g
煉乳 20g
砂糖 35g
無鹽奶油 30g
鹽 3g
速發酵母粉 2g

⊙烘烤容器:
防油紙杯(底部直徑43mm/高27mm) 12個
鋁箔杯(底部直徑50mm/高27mm) 12個

⊙裝飾材料:
紅色M&M巧克力 12個
市售蝴蝶餅12個
牛奶巧克力 適量
條紋狀紙杯(尺寸50*45 mm) 12個

⊙作法:
blog_myday02.jpg
1) 將A的液種材料混合,以湯匙攪拌均勻至無粉粒狀即可,接著覆蓋上保鮮膜放置於室溫下30分(冬季1小時)後,再進低溫冷藏13小時左右。這是冰過13小時後的液種長這樣,基本上添加的酵母非常微量,因此不會有什麼太大"動靜"是正常的。

blog_myday03.jpg
2) 隔天將A的液種(不必回溫)與B材料(除了奶油和鹽)皆倒入麵包機容器裡,並以『14(麵包麵糰)』模式製作麵團,待行程揉打至5分鐘左右再加入鹽,藉以強化麵團筋性,攪拌過10分鐘後投入奶油。
Tips:若擔心鹽後放會刮傷內鍋的話, 也可事先將鹽溶解在本種材料的液體裡,只要與酵母添加時錯開即可,因為酵母粉和鹽不能放一起,會影響麵糰發酵成果,或是可以把選擇把酵母粉可放麵包機的酵母容器內,然後鹽和其它材料同時加入。

blog_myday04.jpg
3) 待麵包機『14(麵包麵糰)』模式結束後取出麵糰,工作桌面上撒上少許高粉,將麵團倒在桌面上,以手掌輕拍麵團將內部大氣體排出。

blog_myday05.jpg
4) 麵糰先分割成12等份,並在每個小麵糰分割出約4g的麵糰當馴鹿的二個耳朵,35.6g當馴鹿的頭,總共有個大小麵糰,並將麵糰光滑面翻折出,收口捏緊朝下在桌面滾圓並用保鮮膜蓋住鬆弛20分鐘。
Tips:我習慣把基發完的麵糰秤重,此麵糰總重量約為476g(每次完成的麵糰總重量不盡相同,此值僅供參考唷。)

blog_myday06.jpg
5) 將鬆弛後的12個35.6g的大麵團並放進已鋪上防油紙杯的鋁箔杯裡,並將準備當馴鹿二個耳朵的小麵團稍微整圓以後用牙籤戳入餐包當作耳朵,並用手指稍微把耳朵搓尖。

blog_myday07.jpg
6) 將造型好的馴鹿麵團擺放在烤盤上,並放進並以烤箱發酵功能進行二次發酵約40-50分鐘,直到變成1.5-2倍大。取出二次發酵完的麵糰,放入烤箱下層以180℃上下火烤15~20分鐘(視各家烤箱溫度而定) ,出爐後放至烤網上冷卻備用。

blog_myday08.jpg
7) 取一耐熱可微波的深容器,放入適量的巧克力,將巧克力用微波加熱溶化備用,放入適量的巧克力,放進微波爐裡並以500w微波20秒後取出看是否有溶化,如開始溶化再改以500w微波10秒後攪拌,重覆每微波10秒後攪拌的過程直到變成有光澤的絲滑液態即可。
Tips:切記不要直接長時間微波加熱,因為巧克力加熱過頭會油水分離。

blog_myday09.jpg
8) 將蝴蝶餅用手小心折成兩半作為鹿角,沾上溶化後的巧克力黏在馴鹿的耳朵上(需輕壓以固定位置),並用紅色M&M巧克力(或紅色圓形糖果) 沾上溶化後巧克力黏在麵包上當成馴鹿的鼻子。
Tips:用手折蝴蝶餅要多練習幾次才會成功喔

blog_myday12.jpg
無敵可愛又應景的魯道夫馴鹿杯子麵包完成囉!

blog_myday13.jpg
真人版大馴鹿和可食用的小馴鹿都好可愛阿!!!

blog_myday10 
魯道夫馴鹿麵包放入條紋狀紙杯內更是吸睛,放進點心盒裡就變成應景的聖誕限定的馴鹿杯子麵包點心了!!!

( 部落格同步刊登:Eileen Lin X 麥典實作工坊食譜開發 )



arrow
arrow

    小子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